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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关于陈安君(龙塘人)组织西藏自驾游的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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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4 22:36:2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姜洋 于 2010-11-24 22:39 编辑

各位宝马车友会的朋友大家好,最近因为忙没时间上来,欠各位一个交代,首先对大家说声抱歉,也对各位对此次事件的关注表示感谢。

陈安君的回帖我也看了,似乎有点敢做敢当的迹象,说什么与论坛无任何的瓜葛。其实也真好笑,我们这些人没有从头至尾没有任何一个人责怪或者迁怒过这个论坛,网络上本就良莠不分,是我们自己缺乏甄辩的眼睛而太轻信于人,更何况我本人是在磨房看到的召集帖而根本不是这里,陈安君你也不必假做大方,揽这些鸡毛蒜皮的责任到自己身上。我先把陈安君的回帖贴在下面吧:

首先声明一点,这个活动的组织属于我个人行为,与论坛无任何的瓜葛。对于本次西藏行,由于我对路况的艰难程度没有充分的预料,导致旅行途中出现很多不可控的因素,看到一路上抛锚的车,翻到沟里的车,这次能够全体平安回来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有些队友对本次西藏行不满意我理解,在这里真诚地向各位参与的队友道歉!同时感谢能够跟我一同开车回到深圳的队友。出发前,已与各位参与的队友约定每人收费11000元,其他食宿门票等另行AA。他们在论坛上的发言基本属实。

其实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整篇回复都是在避重就轻,谈论客观困难,而没有说到实质和核心的问题,就是你陈安君在整个行程,抱的究竟是什么目的,你到底隐瞒了什么。帐目的问题避而不谈,一句“发言基本属实”,短短几行苍白的词句,你对“真诚”的理解就是这样么?拜托你不要玷污了这个纯洁的词汇。


“对于本次西藏行,由于我对路况的艰难程度没有充分的预料,导致旅行途中出现很多不可控的因素,看到一路上抛锚的车,翻到沟里的车”
在这里我要说的是,去西藏的路况艰险,是所有人都知道的——虽然你作为组织者没有预料,可是我们作为参与者是都有心理准备的。所以整个行程,没有任何一个人因为路况的问题而说过什么话,本来长途车旅行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司机都是早起早走早到,加上还有沿途的风景要看,可是你和邓海涛是喜欢晚起晚到赶夜路,说是为了保证早上休息好,大家都很体谅你们,陪你们昼伏夜出,成了赶路一族。
所谓一路抛锚的车,简直更可笑了,这明明就在说我们自己团队嘛,你自己说说,我们的车路上坏了多少次?进西藏境内后,基本天天坏车,还有脸在这里提。川藏线和青藏线每天跑多少台车?少说也上千辆,每天从这两条线进藏的人又有多少?别人走同样的路,为什么没有出现你那么多的问题呢?你到是说说,我们大家因为路况的问题说过什么没有?有没有人因为路况而和你发生争执或者为难你?在这里你刻意回避车况,故意强调路况的问题,逃避你该付的责任,一人一万一的价钱,坐的是什么破车?陈安君你居心何在?


“这次能够全体平安回来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有些队友对本次西藏行不满意我理解,”

很高兴这里你用了理解这个词,不过所谓全体平安回来就很可笑了,出发时候高高兴兴的12个人,新都桥走了一个,巴塘走了一个,我和大丁从西宁走的,赵姐和蒙希从兰州走的,邓海涛是说有事从西宁走的,12个人加上你只剩5个,要是都跟着你走完,还真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我事先跟你说好,计划是到武汉再走,可是车天天坏,我是不得不走,到西宁的当天晚上你们去吃饭,我先去火车站买票,没有卧铺,只有座位,25个小时。
另外一点,赵姐腰摔坏了你忘记了吧,现在还在家休养,你还好意思说平安回来?就算你是营利吧,就算你赚钱吧,可是你有没有哪怕那么一点点职业道德啊?你还好意思说你理解“有些队友不满意”,你倒是举个满意的例子来,真是大言不惭,恬不知耻。


“同时感谢能够跟我一同开车回到深圳的队友。”

你是应该感谢慢半拍,本来人家是驴友不象你有钱赚,你收了人家两口子两万二不说,还要人家一个人开完全程,你TM良心被狗吃了。


“出发前,已与各位参与的队友约定每人收费11000元、其他食宿门票等另行AA”

至于这一点,就是承认自己是属于营利性质的了,明白着骗了你们的意思了,我无话可说。反正宝马车友会论坛和磨房论坛都是不准许营利性质的行为,怪只怪我们自己,没有好好去想,好好去看,碰上个白眼狼。
好吧,就退一万步讲,陈安君你作为这种营利行为的召集人,且不说你整趟行程中所存在的暴利行为,你在整个行程中给我们这些顾客提供了什么呢?你给我们匹配的旅游的性价比又如何呢?你的服务质量又如何呢?一路擅改行程,多少事先你写好的景点没去?你对路况不清楚,你对车况不在乎,你对我们是否享受到旅途的风景不在乎,你除了关心你的钱,你还关心什么呢?


“他们在论坛上的发言基本属实。”

这里我想请陈安君做个解释,什么叫“基本属实”?明明是完全属实,你能找出一点不属实的么?你敢跟我对质么?你这种用词也叫“真诚”么?
也许你以为不做龙塘人把帖子都删除了,别人就看不到你的恶行了,这件事就象水里的泡沫慢慢散了,大家就会慢慢忘记了,不过我是坚决不会删的,公道自在人心,在你没有真正真诚的悔改之前,我一定会揭露真相,要让大家来知道你的所作所为,避免更多的人成为象我们这样的受害者。


大家看了我的文章,可能会觉得我有点过分,本来做人应该宽宏大量,胸怀宽广,不过我在这里要交代一件事,用百度搜索陈安君的QQ号码:1507517836或624430296。可以发现在很多论坛有在各个时期去西藏的帖子,不管是召集帖还是行程帖,一方面这是对陈安君同志“对路况的艰难程度没有充分的预料”是个极大的讽刺,另一方面可证此人一直在不间断的从事这种网络召集的诈骗活动。这是我对此人极度愤慨的原因所在,决不会被他所谓的“真诚”所蒙蔽。

这几天我会随时来关注这里的,我也决定在这里公布陈安君和邓海涛的照片,避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不过操作不大会,希望哪位网友能在回帖中告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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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0-12-1 12:29:4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3# 所有



38#
发表于 2010-12-1 10:30:24 | 只看该作者
原龙塘人组织的西藏自驾游是想一起参加的,但见到他本人之后,我就放弃了............
后来我和我老婆两人一部车跑完全程!
37#
发表于 2010-12-1 09:30:11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世界已经太多的浮躁,多一些和谐,大家会快乐很多。
36#
发表于 2010-11-30 10:42:19 | 只看该作者
所有呀,
楼主是因为不做龙潭人的帖子才来的,想就他删除帖子造成的误解来解释一下,
所以没去别的地方发,是因为不做龙潭人也没在别的网站发贴说这个事。

所以现在一切都很清晰,我们一直关注事件的就不用再说什么了。

-----------------------------------宇宙中常见的分割线--------------------------------

然后就是,如果没看过不做龙潭人帖子的同学,只看这个帖子肯定是会误解的。

下面是不做龙潭人的帖子。

(我全部用网名,因为在这些帖子出现以前,我都不知道龙塘人叫什么名字)

http://bbs.bmwsky.com/thread-13802-1-1.html


不做龙潭人也是这次龙塘人在磨房召集的西藏行的成员,
他在11月2号来这里注册,就是为了说龙塘人这个事,11月3号他发了贴,说的跟楼主说的一样的情节,
我从一开始就有看贴,如果不是真有这个事,
谁会特意的注册一个ID来发帖呢?所以一开始我就信了这个事实,
然后到11月5号龙塘人就私下联络了他,不做龙潭人在后面的回帖里自己写的,
得到了龙塘人的一些退款补偿,然后没多久就把他的发言都删除了。

在那个帖子里,大家开始都很支持公布真相的,
只是后来看到那个结果,就开始反感,
而楼主的目的也是希望大家不要误解,他们发帖不是为了在这给龙塘人施压,
只是为了让大家看到事情的经过,以后要小心为上。
35#
 楼主| 发表于 2010-11-30 09:42:11 | 只看该作者
我想关于你的第三条疑问,我在帖子里已经写得很明白了。尤其是那句在Baidu上用人名搜索,只找到姜洋在BMWSKY上关于这个事件的贴子。契约订立的双方都与这个论坛没有什么关系,为什么只在这里发贴说明事件呢?
首先声明一下,以下内容仅代表我个人的观点,与任何人,任何组织无关。

其次,我这个回贴的目的不是要与任 ...
所有 发表于 2010-11-29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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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9 22:51:45 | 只看该作者
平常心看待每一件事。赞同楼上“所有”说,在这里我所认识的每一个人都很善良,在这里结交了不少良朋益友。
33#
发表于 2010-11-29 22:30:16 | 只看该作者
首先声明一下,以下内容仅代表我个人的观点,与任何人,任何组织无关。

其次,我这个回贴的目的不是要与任何人争执什么。做为始终关注这个贴子的一员,针对这个事件,我自己给自己做的总结:

1,首先,谢谢姜洋把经历贴上来,让我知道身边发生了这样的事,可以吸取教训。我不知道今后陈先生还会不会在这个论坛上发布召集贴,至少我不会再参加他组织的任何活动的

2,论坛是开放的,只要注册了就可以发言,只要不涉及政治,不发广告,论坛管理者也不会删贴。每个人都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有观点不发表也应该是允许的。我们不能要求别人的观点和我们的观点一到致,也不能要求别人不能有别的观点

3,我觉得在这里发言都会有一个目的,有些是分享感情,有些是阐明观点,有些是澄清事实,有些是解决问题等等,不一而足。这个贴子的目的如果是澄清事实,那么目的应该是达到了,只要看过这个贴子的人应该了解事实了。如果目的是解决问题,那么也许楼主要寻找更恰当的渠道了。让我觉得奇怪的是,在Baidu上用人名搜索,只找到姜洋在BMWSKY上关于这个事件的贴子。契约订立的双方都与这个论坛没有什么关系,为什么只在这里发贴说明事件呢? 大家都很忙,生活都不容易,精力都很有限,该民事调解的就调解,该上法院的就上法院。希望楼主能找到恰当的渠道尽快解决这个事件,还生活一份平静安宁。

4,这里的宗旨是“激情真诚分享”,这里真的象一个大家庭,我认识的每个人都善良友爱。这是我呆得时间最长的一个论坛,这里带给我无穷的欢乐。每天一看到好玩的,有意思的东西,第一时间就想着要发上来让大家也乐一乐,就算回贴的人比较少,就算浏览率不是很高,但是我想总有人喜欢的,总有人能从我发的那些贴子里找到一点欢乐,抛开一些烦恼。最后我想说的是,我真心地认同这里的文化“激情真诚分享”,我希望这种友爱的氛围能一直持续下去。我,很珍惜这里!
32#
发表于 2010-11-29 18:35:01 | 只看该作者
对于此事,还是建议各位多自省的好!
31#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9 17:16:05 | 只看该作者
实际上我心里的一些看法,也基本被你所说了。当然也有我自己一些猜测,就不在这里公开讨论了。

关于网友“滨海大道”所说的话,其实我在帖子里都有体现,这里就不再罗嗦了。

对于我个人而言,其实旅游经验相对比较丰富,因为以前都是去包车什么的,这次之所以参加这个团队,个人的初衷就是想体验下自驾游,加上我本身不会开车,对油费这块不那么敏感。
最关键的是,以我以前旅游的经验来讲,磨房讲究的都是先交钱,事后结帐,帐目是一定公开并且多退少补的,这次不小心上了贼船,确实是个教训。
首先申明我和楼主不认识,和陈先生也不认识,就事论事哈。楼上两位版主哥哥姐姐的回帖,有些地方我还是不太 ...
COM 发表于 2010-11-29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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