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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给新娘的十个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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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6 18:33: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爱是要用一生去完成的艺术   一个和睦的家庭一定有一个为人友善的女主人,她不需要过多介入丈夫的世界,给丈夫相当大的空间。因为这些聪明的女人知道自己在丈夫心目中的位置,她对丈夫的信赖来自她的自信心。正是由于女人的大气,熏陶出事业有成的丈夫。爱是一种超然,该放手时就放手,给对方一个喘息的空间、一份充满信赖的爱情。宽厚、大度才是彼此情感的基石。夫妻生活不可能每一天都是最幸福的一天,但只要在每一天尽力把事情做好,就足够了。遇到一个值得爱的男人并不容易,不要总是想控制他或者改造他。   2.学会倾听   我们应该多倾听别人,少说一些无谓的话。女人说话的时间是男人的几倍,而且妻子对丈夫滔滔不绝的时候,最讨厌丈夫充耳不闻或是打断话茬,因为女性太需要发泄,这是女性的习性。虽然大部分男人不会像女人那样唠唠叨叨,这并不意味着男人不想说话。如果一个女人能让男人在她面前有一种倾诉的欲望,这样的关系才更和谐,才会持久。   3.学会妥协   一对夫妻在平日的生活中,所能给予对方最大伤害的话是:“跟你在一起真亏,你根本配不上我。”如果你不幸福,对方同样不会幸福。能给予对方最美好的礼物,就是你自己的幸福。幸福的婚姻绝非将军与士兵的搭配,而是将军与士兵角色的不断变化。中国传统的中庸之道是幸福婚姻的基础。妥协并非天生,但却是婚姻路上牵手一生的人必须学会的内容。妥协的人往往是充满自信、品格健全、善解人意的强者。夫妻之间要么双赢,要么两败俱伤。   4.婚姻不是一半加一半   婚姻是你的100%加上我的另一个100%。如果把婚姻比喻成一个人的身体,那么,男人是头脑,女人是心脏,两个“器官”相辅相成。婚姻中的平等和平分,本身就是一个误区与错觉。找到个人最合适的位置,远比在彼此竞争中实现的自我价值真实、现实得多。男人的迁就不等于幸福,女人的超越不等于荣耀。为了家庭的完整与和谐,如果男人在外奉献得多,女人就对内多关注一些。   5.结婚容易离婚难   如果两个人看对了眼儿,觉得应该住在一起过日子,领个结婚证实在简单。然而,这份证书的分量却非秤砣所能衡量。有的“闪电式结婚”后患无穷,一方为了离婚竟然耗费了八年青春。   6.不要轻言离婚   若有的人在离婚与不离之间煎熬,我会给他们一条忠告:“不要听别人的意见,因为任何人都没有走进你们两个人的世界。听自己的心,问自己的心。如果你还爱他,就不要离。爱的力量可以战胜一切艰难。”如果两人已为人父母,那么我还要说:“千万不要在子女长大后抱怨,当初我们不离婚,就是为了你。”   7.夫妻红脸并非坏事   一对相爱的男女最终走向离婚,问题不在于两个人是否志同道合,意见分歧有多大,而是双方在矛盾发生后如何解决。吵架是完全有必要的,问题在于要化解分歧,夫妻间在争吵的过程中,不断探讨、解决、妥协。这一步步的心理变化如果被孩子看到,他们就会潜移默化地在现实生活中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   8.人是不讲理的动物   男人有时也需要哄。如果妻子总是在他的耳畔重复:你怎么这么讨厌,你怎么这么笨,你为什么做这个,你为什么做那个。丈夫日久天长感到反感了,逆反心理越来越强,索性把那些惹妻子责怪的言行变本加厉地做下去。   9.时刻自省的四句话   ①对待家人像对待朋友,对待朋友像对待家人。②夫妻双方谁也不欠谁,所以要懂得对配偶的付出表示感激。③不要把对方当傻子。④不要拿伴侣的“短”比别人的“长”。   10.婚姻历程是一幅地图   有人为婚姻历程画了一幅地图,从东到西,依次为五个阶段:①激情燃烧的岁月———爱让两个人在旅途中战无不胜。②进入茫然,不知何去何从,没有路标显示,更不知道身边的配偶在想什么、说什么。③路必须要走下去,但是两个人开始争执起来,都认为只有对方改变了,才有好日子过。④也许对方根本不会被自己改变,索性发出最后通牒:如果你改变不了,就跟着我走吧。⑤两个人终于习惯了对方,此时已经走过了地图上的大部分地区,彼此心中的路标越来越明确,到了心照不宣的境地,彼此更加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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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7 01:54:41 | 只看该作者
缘分就是那么不经意的再其中穿插着, 谁也不是谁的谁,谁又在乎谁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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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7 08:37:44 | 只看该作者
什么都是需要经营的,婚姻更是如此吧? 你侬我侬,忒煞情多;情多处,热如火;把一块泥,捻一个你,塑一个我,将咱两个一齐打碎,用水调和;再捻一个你,再塑一个我。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 两个人都已经不是自己了,也就不要太自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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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7 14:05:36 | 只看该作者
共同经营婚姻。幸福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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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7 14:20:15 | 只看该作者
唉,有人看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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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17 15:16: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flmn 于 2009-2-17 14:05 发表 共同经营婚姻。幸福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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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17 15:16: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VK深海甲虫 于 2009-2-17 14:20 发表 唉,有人看晚了
不怕,有心不怕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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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8 21:43:20 | 只看该作者
:“这事儿不能说得太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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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8 23:43:21 | 只看该作者
阿弥陀佛...
10#
发表于 2009-2-19 00:04:54 | 只看该作者
要慢慢学习慢慢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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