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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梁公子325I 于 2011-3-29 23:09 编辑
巴依尔 发表于 2011-3-29 2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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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好像没有依据,不能随便冤枉人
其实这不是什么新闻,是一种社会的普遍现象!只是这个人的身份或者是他的私隐被人发现了而已,就象陈冠希如果不是艳照爆光,你会相信他们是这样的人吗?但这些事只是大部份人不会暴露罢了!所以说我们会员有也是正常的!更何况在中国,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反过来再抚心自问:现在又有多少男人的感情能可以从一而终的?有多少女人是可以有情喝水饱的?想在宝马里哭的多的是了!
这种事我觉得就象改装汽车,我不赞同但也不反对,人家有资本是人家本事,就象有人只有一辆车,有人有十几辆一样,只要不犯法,谁管的着!反而我倒挺反感那些去揭露别人私隐的人,真不知是妒嫉还是变态!注:此句并非影射楼主,所有兄只是转贴,我只是针对首发此贴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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