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5336|回复: 3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关于《南方某都市报》点名批评我的几点回应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9-16 15:55: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各位车友,各位朋友,各位老乡:
       昨天,《南方某都市报》在“深圳读本”右下角专门用了50几个字,点名对我进行了批评。我首先感到很荣幸。因为没人念叨的主持人不是好人。其次,这是我第一次上报纸,我的事迹还不是很突出,但是能有这样的多达50字的评论,我受庞(也有人念“宠”的)若惊,这是我个人努力的结果,在这里我就不感谢谁了!
       下面我就直接说但是了。
       但是,这个阿姨给我提意见,很好!指出我的缺点,欢迎!但是不能用人参公鸡。首先,人参公鸡没有营养,在广东呆一段时间的朋友都知道,有点内涵的,有点营养的,你得用母鸡!其次,这就不是淑女做的事情,咋能要冲上来当面说我主持很滥呢,我的处理方式都是背后扔砖头的!并且,她说“深圳卫视其他的主持人都很棒”。问题是,我是都市频道的,从来不敢上卫视,太空冷,一旦感冒被隔离见不到车友,那就麻烦了!我个人估计:这位阿姨是看错节目了。再次声明,我是洪胖胖,请认准我的眼镜和您自己的天威机顶盒。
       还有一个最严重的问题,昨天《南方某都市报》批评我的时候,上面一个新闻是色诱抢劫,下面一个新闻是打击黑社会,把我夹中间了,我在中间算什么呢?
       在此,本人声明,我与色诱抢劫还有黑社会绝对不联系了!我是说:现在已经没有联系了!你们别误会,我是说:我和他们联系不上了!
     唉,人一激动,说话就没有逻辑,真的不怪这位女阿姨批评我逻辑性差!但是我希望各位车友,理解我!
     小人鱼=洪胖胖
备注:《南方某都市报》就是从这里得到的读者反馈。
           附上网址http://szbbs.sznews.com/viewthread.php?tid=673551&extra=page%3D1&sflag=

[ 本帖最后由 xiaorenyu 于 2009-9-16 21:35 编辑 ]
分享到:  新浪微博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顶 反对反对
2#
发表于 2009-9-16 16:16:56 | 只看该作者
哈哈,你老人家讲的尖酸刻薄,得罪人是正常的事啦,别当回事,林子大,啥鸟都有!当耳边风过去就行。

Ps:虽然我是你的粉丝,也支持你,但每次短信都发错,发给美曦了。。。:
3#
发表于 2009-9-16 16:20:14 | 只看该作者
那个人绝对不是我!!!
4#
发表于 2009-9-16 16:23:3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绿色 于 2009-9-16 16:16 发表
哈哈,你老人家讲的尖酸刻薄,得罪人是正常的事啦,别当回事,林子大,啥鸟都有!当耳边风过去就行。

Ps:虽然我是你的粉丝,也支持你,但每次短信都发错,发给美曦了。。。: ...

洪胖胖,我告诉你,绿绿是诚心的.地球人都知道.
5#
发表于 2009-9-16 16:32:20 | 只看该作者
坚决支持洪胖胖,星期六参加晚会,我们给你声援.....

另外:没有人批评的主持人不是好主持人.....有点可惜美曦到卫视去了,本来你们搭配的挺好的,前天晚上我老婆说怎么1时间换女主持人了.
6#
发表于 2009-9-16 16:34:56 | 只看该作者
老百姓都认为你是好孩子,敢说话,能够代表他们的心声.
不管你有多优秀,都会有人不高兴,
那能听到蝲蝲蛄叫就不种庄稼啦?
7#
发表于 2009-9-16 16:37:2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xiaorenyu 于 2009-9-16 15:55 发表
还有一个最严重的问题,昨天《南方某都市报》批评我的时候,上面一个新闻是色诱抢劫,下面一个新闻是打击黑社会,我在中间算什么呢?就算我主持比较滥,也不至于这样吧!
   再次,本人声明,我和色诱抢劫还有黑社会以前绝对没有联系!我是说:现在没有联系了!你们别误会,我是说:我根本和他们联系不上了!



这点有待查实,保留态度。色诱方面,听说你另有一套,请自查!如有问题,请以书面报告形式发往我处,我将视问题严重性斟酌处理!
8#
发表于 2009-9-16 16:39:15 | 只看该作者
莫不是因爱成恨?

还是内部人眼红?
9#
发表于 2009-9-16 17:35:31 | 只看该作者
洪胖胖同学,你又不是人民币,怎么可能让所有人都喜欢你,有我们这群粉丝天天看你节目还不够啊,您呐,就没事儿偷着乐吧
10#
发表于 2009-9-16 17:53:56 | 只看该作者
胖胖,俺们支持你.俺的朋友也支持你.都说你主持的不错...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联系我们|BMWSKY宝马会 ( 粤ICP备13075095号-3

GMT+8, 2024-12-28 02:48 , Processed in 1.063095 second(s), 21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