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8272|回复: 1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帖] 传深圳前市长许宗衡涉贪20亿 因案情严重将判死刑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11-5 09:56:0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传深圳前市长许宗衡涉贪20亿 因案情严重将判死刑
2010年11月05日 08:11中国企业家网站

【中国企业家网】据香港信报报道,轰动一时的深圳市前市长许宗衡贪腐案将于近日宣判,由于案情严重,许宗衡将被判处死刑,许将是继广东省前政协主席陈绍基后,另一位被判处极刑的广东省地方要员。据悉,许宗衡的主要罪状包括巨额贪污、买官、生活腐化,而其中最严重的指控是买官。

许宗衡现时被拘留在广西南宁市,日内将在南宁法院审理,而这是进行异地审理的惯常做法。由于案情罪重,许宗衡将被判处死刑。

曾筷子插喉图自杀

许宗衡去年6 月5 日在家中被带走接受纪检部门调查,由于牵涉众多政商界人物的千丝万缕关系,今年8 月18 日许宗衡才被正式双开(开除党籍及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消息人士指出,在拘留初期,许宗衡一直不愿供出罪状,甚至以筷子插喉企图自杀。

根据8 月新华社的公布,党内调查显示,许利用职务上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收受巨额礼金礼品,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生活腐化。

自1990 年起,深圳特区主要领导人的人事安排,基本由中央部委或中央指定外省高级官员调任;不过,许宗衡却打通天地线,打破了这一传统。消息人士指出,其实对许宗衡最严重的指控是买官,被拘留前的12年内,许宗衡从一名深圳市委组织部的处长,步步高[24.50 -0.04%]升至副部级的深圳市长一职,其间涉及买官的行为,这一指控并不寻常,犯下了内地官场的天条。

涉20亿元贪污

许宗衡另一罪状是大型工程贪污,消息人士指出,陈绍基贪污的金额约3000 万元,这与许宗衡贪污的金额相比简直至小巫见大巫。有“地铁市长”之称的许宗衡,几乎染指深圳所有的大型工程,历年贪污的金额高达20 多亿元。

这包括08 年深圳政府10 件民生大事之一的桃源村三期的经济适用房,工程事后被揭发存在广泛的质量问题;许宗衡任内推动兴建的5 条地铁;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场馆工程;盐( 田) 坝(光)高速公路等。

许宗衡利用手中的职权,勾结商人敛财,然后将所得贿款用来买官。虽然买官行为涉及众多要员,不过现时中央不希望向上蔓延。在许被捕后,只有福田区区委书记的李平、龙岗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钟新明等地方官员落马,至于与许过从甚密的市府主要领导人也没有再被追究。政治评论员刘锐绍形容,许宗衡这些高官判刑的轻重,从来都不是以犯案的轻重来量刑,背后的政治考量更重要;许案并非纯经济犯罪、贪污案,非地方法院可以定夺。如果许被判死刑,显然是中央为了杀一儆百,也考虑到案件牵连的广泛性。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分享到:  新浪微博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顶 反对反对
2#
发表于 2010-11-5 20:21:30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许被判死刑,显然是中央为了杀一儆百,也考虑到案件牵连的广泛性猪宝宝 发表于 2010-11-5 09:56


不知怎么的,“杀一儆百”第一眼看成了“杀人灭口”。再一看原来是看错了,再一想,也有这个可能哦,后面解释了:“考虑到案件牵连的广泛性”
3#
发表于 2010-11-5 22:11:51 | 只看该作者
实在太广泛了,20亿还辐射了至少20亿
4#
发表于 2010-11-6 17:45:54 | 只看该作者
没用的,杀了许宗横,还有N宗横。再狠也狠不过太祖元章,扒皮抽筋的,贪官少了末?
5#
发表于 2010-11-6 18:03:4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lance 于 2010-11-6 18:06 编辑


不查都是孔繁森
一查全是王宝森{:3_564:}
6#
发表于 2010-11-6 20:48:01 | 只看该作者
哈哈,lance同学好文采。好久不见,抽空上来灌下水哦
7#
 楼主| 发表于 2010-11-8 01:29:35 | 只看该作者

传深圳前市长许宗衡涉贪20亿 因案情严重将判死刑

唉,中国贪官太多了,杀了一个许中行,还有千千万万的许中行。


- 发送自我的 iPhone 大板凳应用
8#
发表于 2010-11-9 08:49:14 | 只看该作者

传深圳前市长许宗衡涉贪20亿 因案情严重将判死刑

已阅,准奏!


- 发送自我的 iPhone 大板凳应用
9#
发表于 2010-11-10 13:59:16 | 只看该作者
不查都是孔繁森
一查全是王宝森
lance 发表于 2010-11-6 18:03


10#
发表于 2010-11-10 21:07:39 | 只看该作者
这位小朋友的字真不错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联系我们|BMWSKY宝马会 ( 粤ICP备13075095号-3

GMT+8, 2024-12-27 14:26 , Processed in 1.050055 second(s), 24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