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投诉人:西安金花宝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投 诉 人:陕西正阳市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9月13日我公司车辆宝马760LI因排气管冒黑烟原因,前往西安金花宝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维修,维修费用为3223.35元。
2007年9月28日我公司车辆宝马760LI又出现了冒黑烟的情况,再次到西安金花宝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维修,此次维修费用为5400元,同时,西安金花宝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承诺并保证我公司车辆不会再出现冒黑烟情况。
2007年11月13日我公司车辆宝马760LI车辆再次出现冒黑烟的情况,经我公司与西安金花宝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沟通后,维修负责人员解释要请求德国厂家拿出维修方案,同时也没有进行维修,数天后做出了一个让我公司难以接受的解决方案,即在三元催化没有坏掉的情况下要求将其换新,并表示只要换了绝对以后不会再出现冒黑烟的情况,如果出现,他们将进行免费维修。在这种情况之下,我公司再次支付西安金花宝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维修费用5万元正。
2008年1月4日,我公司司机将已维修好的我公司车辆宝马760LI开出西安金花宝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在行驶不足200公里后又开始出现冒黑烟的情况,并且出现排气管喷火现象,此种情况显然比维修以前更加严重,对此,我公司人员再次与西安金花宝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咨询与质问,此时,西安金花宝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不但没有对此种情况作出合理的解释,反而要求我公司再次支付维修费用4万元,才能将车辆维修好。
西安金花宝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在没有维修好我公司车辆冒黑的问题下,一次次对我公司的进行大量非正常的维修费用的支付要求,我公司认为西安宝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这种作法严重的欺骗消费者,其作法相当恶劣,在给我公司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的同时,对我公司的正常事务造成极大的影响。我公司要求西安金花宝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免费将车修好并且对所欺骗行为郑重向我公司道歉。
厂牌车型:宝马760LI 车架号 :DR22070
发动机号:60413070N73B60A 牌照号码:陕A00850
139918888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