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V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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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实在让人气愤,大家赶紧上去声讨那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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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09-3-30 11:20:39 | 只看该作者
他估计是妒忌心里~~
22#
发表于 2009-3-30 13:39:13 | 只看该作者
自己开自己的车,让别人说吧! 前边有车一样超!
23#
发表于 2009-3-30 13:49:07 | 只看该作者
我个人觉得。。。根本没必要理会这种人 生气是拿别人的过错来处罚你自己。。。
24#
发表于 2009-3-30 14:07:12 | 只看该作者
SB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25#
发表于 2009-3-30 14:26:5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9# Vic 的帖子

我都有爱卡ID啦,无必要去计较啦。爱卡家下系好乱既论坛,我都成半年无上去八料啦
26#
发表于 2009-3-30 14:27:2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7# 雅皮 的帖子

美女,莫这样比
27#
发表于 2009-3-30 14:31:58 | 只看该作者
说这样的话的人,素质才低呢,我们不理他,让他无趣,越多人回他贴,他就越得意,我们不理他,让他寂寞而死!!!
28#
发表于 2009-3-30 15:14:1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猪宝宝 于 2009-3-30 14:31 发表 让他寂寞而死!!!
还是宝宝狠呐。这可能是世界上最痛苦的几种死法之一了
29#
发表于 2009-3-30 16:05:54 | 只看该作者
Vic,别和几个疯子制气了,没啥意思!
30#
发表于 2009-4-1 16:51:20 | 只看该作者
去看过了,这个id是比较过分。 中国开始进入汽车社会,转变的太快也太不平衡。 深圳还算好,很多人是在用走路的思维开车。 就像华强北的行人,都是用行人的思维去揣测开车人的想法。 我承认自己开车快, 但是马路是公共资源,凭什么你就可以龟速霸占。 十字路口亮绿灯,前面人慢腾腾的起步就是扼杀后面人的生命。 在一群麻木不仁的杀人者之中,我只有选择不断的超车。 品牌有品牌的性格,人都会选择符合自己性格的品牌。 对于bmw成为仇富的目标,有点无奈,但务须生气。 [ 本帖最后由 dada2004 于 2009-4-1 16: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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