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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胎:高速路“超级杀手”
1月6日,福厦高速路莆田仙游灵川段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造成29人死亡,18人受伤。高速公路汽车爆胎所造成的惨剧引起了市民的关注。据统计,我国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中有70%与轮胎有关,汽车爆胎真正成为高速公路上的“超级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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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胎与事故同在
由轮胎爆胎所引起的交通事故,在我市频频发生,爆胎确实成为了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一大杀手。
去年3月4日上午11时许,在福泉高速公路泉州驿坂路段,一辆银行运钞车爆胎翻车。车上10多万的1元硬币撒满高速路面、路基,撒落距离长达10多米。事故造成1人受伤。
去年7月7日,福泉高速公路泉州段大坪山隧道出口处,一部大货车因左后轮爆胎导致起火。
去年7月22日上午7时30分,福泉高速公路上一辆从福州开往泉州的货车行驶至泉港往驿坂路段时,右前轮发生爆胎,最后导致货车自燃,造成该路段交通堵塞近一个小时,所幸无人受伤。
去年8月19日上午,在同三高速公路莆田路段,一辆三菱吉普车爆胎侧翻,造成了两人当场死亡。
轮胎要有报废标准
爆胎的事故在高速公路居高不下,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高速公路频频发生爆胎事件呢?市民又是怎么看待高速公路的爆胎事故?
不注意保养、超载等造成了轮胎的损害,轮胎损害后驾驶员又没有及时更换轮胎,这是高速公路车辆爆胎的主要原因。市区的林先生认为,一些司机在行车时,不注意使用轮胎,例如车速不均等都会损害轮胎,再有是因为超载引起的,有些轮胎明明核定只能载5吨,而你载了7吨,轮胎就会承受不了。
高速路引起的爆胎交通事故,一部分是由一些司机的处置不当引起的。黄先生去年就遇到了这样一件事,当时他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没看清前面停有车,到了临近时才发现前面的爆胎车,但已来不及刹车就撞上了。
为了杜绝发生爆胎的事件,大多数市民觉得应该对汽车轮胎立个规矩,建议有关部门按照轮胎的使用年限和常用范围,设立一个报废、更新的标准。有些市民的建议更为具体:应该在检测车辆时,一并检测轮胎,建立完备的车辆、车主信息系统,当汽车轮胎使用一定年限和跑了一定路程时,可及时通知车主更换轮胎。
定期检查安全行车
为了有效控制高速路的汽车爆胎交通事故,汽车专家认为,要定期更换轮胎,最好是在行车前检查一下轮胎的胎面及轮胎气压情况。行车中一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爆胎,心里不要慌张,一定要抓稳方向盘,不加油门,慢慢放慢速度,把车停住。
轮胎共分有两种:一种是钢丝胎,也叫全钢子午线轮胎;另一种是尼龙胎。这两种轮胎各有不同的优点,钢丝胎,胎面宽,所载的重量重,散热性好,安全性能高,但操作起来不方便。而尼龙胎的胎面窄,方向盘操作起来比较轻,但安全性能比较差。因为用尼龙胎作轮胎,操作方便,所以大部分的汽车轮胎选择了尼龙胎。
那么为什么汽车在行驶的过程中会产生爆胎呢?汽车在行驶的过程中轮胎与地面直接接触,磨损比较大,因此要经常检查轮胎的磨损程度,如果磨损太厉害而不换的话,造成了胎体薄,轮胎的内部又不断地在发热,就很容易被物体刺破,从而产生了爆胎。
发生爆胎的事件一般都是在高速公路上,因在高速公路上车的速度快,轮胎与路面接触频繁,胎体更容易发生热度,因此也更容易发生爆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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