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ANIEL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又一个妈妈失去了儿子,女儿失去了爸爸,妻子失去了老公

[复制链接]
11#
发表于 2007-12-12 21:07:00 | 只看该作者

又一个妈妈失去了儿子,女儿失去了爸爸,妻子失去了老公

希望警察能尽快捉到小偷~

查看原图


12#
发表于 2007-12-13 16:02:00 | 只看该作者

又一个妈妈失去了儿子,女儿失去了爸爸,妻子失去了老公

小偷跑掉了吗?

那么多人怎么让他跑掉的???

13#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3 16:06:00 | 只看该作者

又一个妈妈失去了儿子,女儿失去了爸爸,妻子失去了老公

跑了,因为都选择了沉默,,,不沉默又能如何呢?
14#
发表于 2007-12-13 16:21:00 | 只看该作者

又一个妈妈失去了儿子,女儿失去了爸爸,妻子失去了老公

开车撞他也行啊

杀了人能让他就这么跑了?

司机的勇敢表现就没有让大家也冲动一下么?

15#
发表于 2007-12-13 21:28:00 | 只看该作者

又一个妈妈失去了儿子,女儿失去了爸爸,妻子失去了老公

我也看了报道,好难过。

居然车上那么多人没有一个人帮忙,连起码的被偷钱的人总应该站出来吧。

应该感叹的是中国的人民啊~~~~

16#
发表于 2007-12-14 20:06:00 | 只看该作者

又一个妈妈失去了儿子,女儿失去了爸爸,妻子失去了老公

不知被偷的人看到这情景有何感想?
17#
发表于 2007-12-14 21:21:00 | 只看该作者

又一个妈妈失去了儿子,女儿失去了爸爸,妻子失去了老公

正是现在的社会风气助长了违法者的嚣张气焰,如果全车的人都能像见义勇为者一样,小偷还能这么猖獗吗?还会有这样的惨剧吗?

每个人如果都能有正义感,都能有打道不平的狭义之情,那么邪恶势力势必会减少!

从我做起...

18#
发表于 2007-12-16 12:54:00 | 只看该作者

又一个妈妈失去了儿子,女儿失去了爸爸,妻子失去了老公

我觉得这种事情是不应该指责普通民众胆小或者冷漠的。维持治安和打击犯罪是国家机器的职责,普通民众既没能力,也没义务,更没权利去直接对抗犯罪。犯罪都有武器,而平民是不允许拥有武器的,处于如此不对等基础上的抗争有什么意义?唯有的意义只再于为了避免1000元的损失,搭上一条命。

而且不是见义勇为的人多了,犯罪就会少(可能会稍微收敛一点),但犯罪的根源没解决,这个问题就永远无法解决。好像马克思说的,贫穷是一切罪恶的根源,在中国,还加上缺乏公平,那么可以说无论多么严厉的打击措施,犯罪问题不光无法遏制,仍然会继续恶化下去。记得从小到现在,几十年了,经历过无数次所谓的严打行动,严打的时候强奸未遂都给判了死刑,记得那个人才19岁。。。结果呢?

结果就是今天这个结果。

这个司机值得敬佩和惋惜,可绝不值得仿效。各位还是好自为之吧,祝愿大家不要碰到这种事情,实在不走运碰到了,还是乖乖交钱吧。

19#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6 16:10:00 | 只看该作者

又一个妈妈失去了儿子,女儿失去了爸爸,妻子失去了老公

铁托的言词有点消极。不过也可能是绝大多数人的声音。

只希望不要发生在我们身上,要不然不知道会是什么结果?

先父生前说过,碰上了,要什么给什么,要命的话,就拚了,就怕没有机会和其拼命。

哎,,,,,遗憾

20#
发表于 2007-12-17 00:22:00 | 只看该作者

又一个妈妈失去了儿子,女儿失去了爸爸,妻子失去了老公

其实

贼也是人

贼也怕众怒的

只要你比贼更横、更狠

当然,多数情况下在旁边只要帮忙喊一声,声援一下

贼人就不敢下刀子了

当然条件容许,

能够操家伙上去热血一把

英雄就是你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联系我们|BMWSKY宝马会 ( 粤ICP备13075095号-3

GMT+8, 2024-12-26 02:07 , Processed in 1.039425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