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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中国人境外购物狂热已让海关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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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7 22:24: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题外话:中国旅客在欧洲抢购奢侈品引人注目,海外媒体广泛报道。最近有朋友去欧洲,20人的团队花了400多万元,人均20万元。去到巴黎LV店把新款包包抢了个空;在瑞士的表店,一些几十万元的名表已经只能下订买明年的货;几万元的包包、手表已经是低档货了!我感到震骇:咱中国人也他妈恁是有钱!
而最近海关的“54号令”被认为对香港旅游市场有影响,其实对欧美游也会有影响。当然,与上述到欧洲买奢侈品不同,内地客在香港的购物狂也让我大开眼界。几个月前,我从香港回到深圳,在罗湖火车站出口,看到有深圳人大包大包地将日常生活用品带出站,路边接货的竟然是奔驰车!据接站的师傅说,这是常态,这帮人每天在此倒腾日用消费品,关键是内地与香港有差价。可是在我们的观念中,是香港师奶到深圳扫货,看来风水轮流转啊!最早出现到香港倒货是奶粉,由于中国奶粉业不争气,大家都对国产奶粉缺乏信心,结果都去香港买奶粉。现在是日用百货都去香港,原因却是价格差。
但更深层次,这种价格差是怎么形成的呢?
这可能就是中国的营商环境造成的。同样的商品总是在国内贵过国外,哪怕是国产国货!据我的观察,一是中国人爱炒商铺,有所谓“一铺养三代”的说法,这是一种投机行为更甚于投资行为,在国外不多见;二是商品入场要叫进场费,无端地增加了商品成本;三是商铺转让要缴过手费(顶手费);四是为了竞争,要把对手的货物打下去或挤到边角去,就得贿赂有关人士;五是交易中吃回扣是普遍行为……如此种种,都导致了中国营商成本过高。
于是,中国人只重加工,代工企业将货物生产出来,赚得多的是外国品牌商;而中国生产的商品(包括LV包等)中国人又去国外买回来,还要交税,等于是中国多支付了两道钱!
因此,我支持海关的做法,但这没有解决根本问题,而要降低中国营商成本,就得综合治理了。




海关“54号令”影响香港旅游市场?
2010-11-15  南方都市报  



旅行社称将对整体旅游业造成不可避免的冲击
  专家呼吁香港和内地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对“54号令”规定做出调整
  8月19日,中国海关总署颁布的2010年第54号公告(简称“54号令”)。一石激起千层浪,国内旅行社、消费者、香港零售业相关负责人均表示了担忧和不理解,海关颁发“54号令”,有何玄机?作为普通的出境消费者,应如何应对?记者走访了市内旅行社、明星名模、知名专家以及香港业界相关人士,给读者带来关于“54号令”的全面解读。
  新闻解读
  “54号令”将影响内地游客赴港消费欲望
  公告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此外,海关还对20种商品实行全额征税验放,包括: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餐料。据海关相关人士透露,“54号令”主要是根据目的严控超额物品入关,打击违法走私。
  近期,在香港出入境处的海关人员明显加强了物品抽检。有旅游人士和香港零售业内人士担忧,“54号令”会影响大陆游客赴港消费的意欲,直接拖累旅游、餐饮、服饰、化妆品、电子产品等相关行业的发展。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据最新的内地物价指数显示,内地物价疯涨,多数零售商品比香港价格高出很多。这更加促生了部分人对于“54号令”的不满情绪。有专家呼吁并寄望香港和内地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对现在执行的“54号令”规定做出调整。
  ■业界反应
  旅行社回应
  南湖国旅:对整体旅游业将造成不可避免的冲击
  记者特别采访了南湖国旅等市内多家旅行社,他们普遍表示,依目前的香港游报名情况来看,“54号令”暂时未对香港游市场造成明显打击,日均报名量仍保持上升态势。然而,南湖国旅等多家本土旅行社无不担忧,香港自身的优势之一就是免税,是闻名遐迩的购物天堂,因此吸引大批大陆游客前往旅游消费,单买化妆品动辄就能消费上千元不止,长远来讲,“54号令”势必会影响游客赴港旅游和购物的兴趣,对旅游业也将造成不可避免的冲击。
  香港零售业回应
  华人置业集团刘鸣炜:这是国家政策
  10月底,记者在香港走访了华人置业集团的管理层,刘銮雄的儿子刘鸣炜表示对“54号令”非常关注,但同时认为这是国家政策,不好作出评价。同时经过记者在香港IT产品零售店采访得知,公告颁布以后,购买相机、手机等的内地游客并没有明显减少,但是多个销售管理人均表示,如若公告严格执行,势必会影响到生意,因为现在香港零售IT店,内地游客占了绝大多数。此前香港旅游发展局主席田北俊在接受采访也曾表示,按照“54号令”的规定执行,将对香港旅游业影响很大。
  ■专家解读
  发言人: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员彭澎
  解读1:公告为保护海关关税收入和内地商家的经营
  54号公告主要是为了保护海关关税收入和内地一些商家的经营。开放以后,现在出境太容易了,出境的人越来越多,境外的很多东西比如说现在很流行的电子产品iphone、ipad之类的还有化妆品之类的,尤其是名牌产品都比境内便宜,境内的人从境外购买,境内的市场就会受到影响。
  解读2:5000元这个数字,只是国际惯例
  这个公告针对关税流失和国内市场保护来制定的公告势必会对一些专门以购物为前提的出境游有很大影响,很多内地团去香港基本上都是为了购物,现在要纳不少税,很多人就转而只买些小礼品之类的,不再大肆扫货。关于5000元这个数字,算是国际惯例吧,其实很多国家都是这么做的,要对携带入境的物品征税。
  发言人:知游创办人 陈旭军
  解读3:只是心理诱导,关于公告真正严格执法很难
  对于5000元这个限额,还有一些物品全额征税这些硬性规定,我觉得很多情况下都是有法难依的,虽然说海关会更加严格查入境的携带品,但是海关总不可能每个人都开包查,这个公告更多的是一个心理上的诱导,肯定会抑制很多人出境购物的势头,但是其实要真正严格执法很难。因为游客有很多方法可以避免纳税,比如一万块的东西说是三千元,他可以让商家分开开发票,方法很多。   
  采写:南都记者 陈坚盈
  实习生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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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11-18 11:50:44 | 只看该作者
海关还对20种商品实行全额征税验放,包括:...餐料...
铁嫂 发表于 2010-11-17 22:24


亮点!!!看来“去香港打酱油”也要小心了
8#
发表于 2010-11-18 09:17:09 | 只看该作者

中国人境外购物狂热已让海关受不了!

不喜欢港购的已阅


- 发送自我的 BMW 1000 大板凳应用
7#
发表于 2010-11-17 23:46:25 | 只看该作者

中国人境外购物狂热已让海关受不了!

不关事的飘过


- 发送自我的 iPhone 大板凳应用
6#
发表于 2010-11-17 23:28:21 | 只看该作者
唉。。。无语。。。。。
5#
发表于 2010-11-17 22:50:46 | 只看该作者
转自北京晚报

  自用行李超5000元需缴税 留学生戏言“裸奔回国”

  海关新规“误伤”一大片

  “这次去香港只能‘裸奔’回北京了。别说帮同事们带大牌儿手袋和数码产品,就连自己要用的‘货’怕也趸不成。”准备月底赴香港旅游的尚小姐在旅行社的提示下,从购物清单上划掉了LV包包、雅诗兰黛化妆品和iPhone手机。

  记者了解到,“自用行李超5000元需缴税,20种商品全额缴税”的“54号令”正在被各地海关严格执行,回国游客因行李超值而被扣的情况越来越频繁。新规的出发点固然是打击“海外代购”等形式的走私活动;iPad、iPhone等高科技产品、奢侈品箱包、服装和化妆品等都在严查之列;但这样的情况引起了留学生、商务人员甚至境外旅游零售业的争议:5000元的标准是否有点儿“不够与时俱进”?已经成为旅行社重点业务的“出境购物游”是否会被误伤?

  自用iPad电脑缴税千元

  “在香港购买了一部自用iPad,前天回国时被海关扣下,交了1000元的税款。”游客阿文郁闷地告诉记者,这电脑“买来的当天就开始用了”,到北京时里面存了2G多的文件,但按照“54号令”,手提电脑属于20种需要全额征税的商品,阿文只好缴纳1000元税款后才被放行。

  “海关征税的出发点应该是打击走私行为,但我只是携带一台自用电脑,为什么也要交这么高的税?”阿文很不理解,“而且这电脑我在香港买的价格还不到4000元,为什么要按照5000元的标准计算?”

  存疑

  记者了解到,此前由于关税免征额度大幅下调,境外产品的网购、代购渠道被阻,很多消费者和代购商家转而投向携带进境。尤其是热销的苹果系列商品包括平板电脑、手机等,通过携带入境进市场的水货不少;而海关新规的出发点正是打击此类交易。

  但是,对于个人购置的自用商品是否要采取“惩罚性征税”的措施,目前争议很大。还有不少消费者认为,在香港购买iPad产品才3000多元,但是在确定税基的时候,为什么按照价格5000元处理?据了解,对于iPad高达千元的税款,商务部已经向海关总署发送咨询函;但目前尚无回应。

  留学生戏言“裸奔回国”

  今年即将硕士毕业回国工作的旅英留学生陈小姐告诉记者,为了避免回国时遇到麻烦,她已经将多数个人用品变卖,包括台式电脑、数码相机和微型音响等等。“但是我两个行李箱加上一个挎包的价格就超过人民币5000元了,而且看起来还都挺新的。还有个笔记本电脑,里面存的全是学习资料,实在扔不得。如果被征税就是一大笔钱啊。”

  在天涯社区、西祠胡同等网站,不少留学生发布“回国攻略”:“回国用塑料袋装行李,因为两个手提箱就得2000元人民币左右了;iPad就地处理;回国只穿内衣内裤;课本卖不掉就扔掉;手机、电脑、MP4和相机全都扔掉,最好光着身子回来,保证自用物品金额低于5000元人民币——结论:‘裸奔’。”

  存疑

  海关相关负责人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留学生所带回的物品如果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之内,总价不超过5000元,海关都免税放行。此外,海关提醒市民出境时应当填写申报单,对携带出境的自用贵重物品进行申报,否则入境时海关会要求对该物品进行征税。对于8月19日之前出境未申报的留学生,则应该从本次回国之日起,每次出入境时主动填写申报单。

  但这样的措施依然存在疑问。有留学生担心,自己是在新规颁布之前就已经出境留学的,当时没有严格申报,回国时会不会有麻烦?此外,由于海外生活消费标准与国内完全不同,“5000元”的限额到底可以放宽到什么程度,是否也应该有一个可以参考的标准?如果一味严格按规定办事,很可能“伤及无辜”;但如果执行标准全都依靠主观判断,规定便形同虚设。

  出境购物游意愿被“误伤”

  “最近海关抽检非常严格,尤其是从香港、日本、美国和欧洲回来的航班,电子产品、奢侈品箱包等都是检查的重点。”经营出境游业务的华远国际旅行社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尤其在圣诞节前的一两个月,由于境外商品集中进入折扣季,这时候往往是“海外代购”们趸货的好时节,也是海关格外严查的原因。

  游客尚小姐则告诉记者,因为旅行社在出发前反复叮嘱购物限额事宜,原本想要为自己购置手机、电脑和大牌手袋的团友都没敢“出手”。“我还见到有人携带化妆品入境被扣。”尚小姐说,处理方式有点“不近人情”:“按照海关的说法,一次携带八九瓶化妆品不可能是‘自用’,需要缴税;但事实上护肤品和彩妆种类很多,连同洗发水护手霜等等一系列下来多达十几瓶都很正常。”

  存疑

  皮包、手表、化妆品是内地游客去香港购买最多的产品。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从香港购买了价值8000元的化妆品入境,对于超额的3000元,按照50%的税率征收,入境者将缴纳1500元的关税。如果一块价值5万元的高档手表,将按照全额征税,入境者将缴纳15000元关税。“要是按这样的价钱,还不如直接去国贸商城买呢。”

  “香港成为闻名世界的购物天堂就是因为免税政策。来港消费的游客‘大手笔’很多,有些单是买化妆品就消费几千港元。”香港旅游发展局主席田北俊此前曾公开表示,“54号令”可能对香港旅游业产生很大影响。而多家香港商铺的老板也表示,金融危机爆发以来,香港零售业很大程度上是倚靠内地游客的购买力才获得转机,如果内地海关对监管和征税的限额规定不能“与时俱进”,势必会影响内地游客赴港旅游和购物的兴趣,对香港的零售业也是个不小的冲击。  
4#
发表于 2010-11-17 22:48:04 | 只看该作者
转自: 21世纪经济报道

  近日,海关总署针对个人境外购物5000元以上需纳税的54号文甫一问世,就引发了包括商务部等在内的各界质疑。而针对质疑,海关则以方便旅客和符合国际规则做回应。

  应该说,海关对个人自用物品征税确实可以从世界海关组织的《京都公约》专项附约中找到依据,中国《海关法》等也做了相应规定,且美国等也有相应的自用物品免税限值。但海关总署对这一旧规出台的“新解”,之所以引发各界的普遍不满,既源自国内目前的加速通胀预期和贸易管制,又牵涉到该法与其他法规的系统性冲突和执行层面的失范等问题。

  我们认为,在当前国内通胀呈加速态势之下,海关54号令不仅将加剧国内系统性通胀风险,而且揭示出中国贸易管制给国内市场带来的净损失。

  严格而言,关税总水平的下降往往伴随着一般可贸易品价格在不同市场的价格趋同。如今国内多数城市居民日常消费品显著高于港澳,对目前关税总水平已降至9.8%,且日常消费品的平均关税低于5%的中国而言,原本是不应当的。实际上,因为国内价高于海外售价则与中国通胀加速直接相关,这是“境外购物热”直接动力。

  首先,由于国内贸易许可资格管理所带来的境内外商品巨大的价差空间,不仅源自正常的关税,而且更主要源自贸易资格的管制垄断之供给体系。这使走私、水客等屡禁不止,抬高打击非法贸易成本。其二,诸如洗发水等居民日常用品国内售价高于港澳等境外市场价格,则根源于中国极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和管制引导下的急速信用创造,是人民币对内贬值的突出表现。

  因此,国内过度宽松货币政策配合以贸易资格管制,使中国通胀加速。而国内通胀加速所带来的境内外同类商品价格之差,必然导致比邻香港的内地居民舍近求远地进入港澳购物。然而,海关总署对个人物品征税,一旦堵住居民境外购物规避高通胀风险的出口,将强化居民通胀预期,从而很容易再度在各地出现商品抢购潮。同时,不论是发改委等部门对农产品(20.35,-2.03,-9.07%)的价格管制,还是海关对居民港澳购物的交易管制,不仅不会成功,而且将导致市场出现以次充好、缺斤短两、商品荒等变相涨价,以及更加隐秘的走私等行为。

  与此同时,海关对个人自用物品征税与国际社会采取适度宽松和单一税率机制所不同,当前中国对个人自用物品征税带有明显的惩罚性特征;其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累进税制——5000元级别为20%的税率,显著高于商用贸易的关税等税费之和,且物品价格越高,税率也相应递进。WTO要求各国海关对进口货物价格的确定遵循《海关股价协定》,该协定从技术上设定了细密的海关估价方法、特殊关系界定等系列程序以保护进口商利益。如在估价方法上按照成交价、相同、类似货物价、倒扣价和计算价的顺序估价进行,即只有成交价无法确定才可利用相同货物价进行估价,并以此类推。然而,目前中国对于自用物品征税采取了一刀切的估价方法,而非其成交价;同时目前中国尚缺乏一整套有关对个人自用物品征税争议的解决机制。海关为通关便利而设定的缺乏理据的参考价格区间之行为,是欠妥的。

  海关对个人物品征税明显存在与WTO的《信息技术协定》和中国对ITA产品关税和消费税免征的冲突。《京都公约》附项和国内相关法律都属于下位法协定,其原则以不违背WTO主体协议和国内入世的关税安排为限。而海关对IPAD等的强制征税明显与这些法规和中国入世承诺相悖。同时也与2003年以来中国与港澳签署的CEPA协议存在矛盾。事实上,居民香港购物之潮流的盛行,正受CEPA所催化和鼓励。因此,海关对居民港澳购物限额设卡,无疑降低了CEPA“成色”。
3#
发表于 2010-11-17 22:41:51 | 只看该作者
商铺租金如何贵得过香港,人工如何贵得过香港,

我认为是税制造成的,我们这边无论做什么生意,,开门就得营业税,,香港是赚钱后才纳税,

还有我们的增值税,出口产品可以退,内销就没得退了,
2#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7 22:32:40 | 只看该作者
54号令一出,海关查得确实相当严格!!!

特别是7人坐的深港两地牌车,被查的机会相当大,所以各位不管是欧洲还是香港买了贵的东东,最好穿在身上、带在身上、背在身上,如果买了几个包、几个表、几件超过5千的衣服,最好先放在香港,大不了多跑几次香港一次背一个过来,手表戴在手上,我想还不至于搜身吧。

年底了,海关疯狂的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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