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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教育部拟调整44个汉字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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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9 11:16: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的字本来就写得丑,这下更完蛋了,很多字都不会写了...

转自:http://news.sina.com.cn/c/2009-08-19/002518461775.shtml 2009年08月19日00:25  四川在线


                                                                                                                                         
44汉字“整形”

                                             调查:你是否支持教育部拟调整44个汉字写法?
  8月12日,国家语委副主任、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李宇明表示,根据学术界反复讨论的结果,教育部决定汉字原则上不恢复繁体,这一表态终结了一段时间以来汉字简繁之争。同日,教育部就刚刚研制出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瞬间引起另一轮争论:正在征求意见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不仅恢复了51个异体字,还拟对44个汉字“动刀整形”,调整其写法。对此,有网站进行了网络调查,在该项调查中,多数网友表示反对。
  44汉字“整形”
  按照这份《通用规范汉字表》,“琴”“亲”“魅”等44个汉字在专家倡导下进行了写法调整。
  如:“琴”字左上角“王”字最后一笔由“横”变为了“提”;“唇”字的厂字头由半包围结构调整成了上下结构,“亲”“杂”“杀”等字底下的“竖钩”改为“竖”,最后一笔由“点”改成“捺”……
  对于异体字,新研制的字表收入了51个异体字,主要用于人名和地名,其中包括人名中常见的“喆”和“淼”。对异体字不再简单提“淘汰、废除”,但在使用上有明确要求。
  此外,既然汉字原则上不恢复繁体,为何这一次有6个繁体字纳入汉字表?对此,《通用规范汉字表》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宁教授表示,现在恢复的繁体字都是必须恢复的,“比如硃砂的‘硃’,这是一个科技用字,但恰恰是一个繁体字,你不拿出来,有些科技地方就没有办法说,所以这个字不能不恢复。”
  网民反应;
  调查:逾八成认为“穷折腾”
  “44个汉字写法可能调整”,网友怎么看?其中,87.14%网友表示反对,认为此举纯为“这不穷折腾人吗?”;仅有2.69%的网友赞同,认为修改原因有理可依;另外有7.29%参与调查的网友持观望态度,但“希望有关方面仔细斟酌”,另有2.88%的认为无所谓,“反正现在都改用电脑了”。
  声音:要改就统一,否则就别动
  网友“踏叶逐风”认为,“文字是文明的重要标志,可不断补充、完善,但对成型的、广泛使用的文字轻易改动,不可取。”另一位网友“禾水尹”也提到,现在是信息时代,要修改,涉及的面太广,会引起文字混乱。
  网友“兰花草”反问:“如果真的那样改,‘小’是不是该改成‘竖撇捺’呢?”她认为,要改就全部统一,不改就不要动,“一些改一些不改,我们这些都懵了,以后辅导娃娃写字都有问题。”
  新华时评:汉字“整形”需慎行
  据有关部门介绍,此次编制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历时8年,经过专家全盘考虑、反复研究才得以出台。但是,已经广为人们接受并广泛使用的常用字要不要改、怎么改,恐怕不能光考虑专家们所说的汉字“字理”问题,更重要的要看应用是否方便。
  汉字是一种负载信息的书面符号。只要人们普遍愿意使用并能明白其表达的意思,这样的汉字就很好地完成了它的使命,无须修改;反之,那些容易让人产生歧义,或者书写不方便的汉字就需要修改。综观此次 “整形”的44个汉字,绝大部分都具有通行度高、易于识别的特点,何必改头换面呢?
  此次推行新字表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为方便信息储存和管理,但是,一些字在“整形”后反而不规律、不统一,给应用徒添麻烦。例如“刹”和“铩”字中的“杀”字写法本来相同,在修改后写法却不一致了。这说明,此次修改在字的选择上并不成熟。
  在50多年简体汉字的使用过程中,无论是新词的添加还是异体字的规范,每一次调整和改进都是建立在符合人们普遍的文字审美和使用习惯上。《通用规范汉字表》尚在征求意见阶段,44个汉字要不要“整形”,值得有关方面仔细斟酌。(来源:天府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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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9 12:00:17 | 只看该作者
个人觉得如果要向全世界推广汉字就得有自己的规范,我个人还倾向于恢复繁体字的使用,否则将来那些古藉就没有人传承了!(怪不得有些台湾同胞说,真正的中华文化在台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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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9 14:50:48 | 只看该作者
本人不赞成恢复繁体字...否则那些娃娃们更要累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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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9 15:07:00 | 只看该作者
也不尽然.不能丢弃简单捡复杂.
我们总要向前看吧.
5#
发表于 2009-8-19 15:51:47 | 只看该作者
繁体字还是算了,现在都是用电脑,我连简体字都不会写,还繁体字呢,现在让我手写东西那个痛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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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9 18:58: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铁嫂 于 2009-8-19 15:51 发表
繁体字还是算了,现在都是用电脑,我连简体字都不会写,还繁体字呢,现在让我手写东西那个痛苦啊!


嫂子说出了我的心里话啊!
7#
发表于 2009-8-19 21:23:51 | 只看该作者
恩,直接把输入法的字根一改就都认识了。
8#
发表于 2009-8-21 15:18:27 | 只看该作者
改打拼音吧 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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