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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于离婚你怎么看 [打印本页]

作者: 玉娇龙    时间: 2009-2-2 12:30
标题: 对于离婚你怎么看
首先不是偶自己有这个问题。而是看到好几个身边的朋友有这样的问题,不管权高位重还是职位低微 如果要离,为什么当初一起?如果不离,怎么过以后?感情真的变得如此脆弱?分手真的变得如此简单吗 [ 本帖最后由 玉娇龙 于 2009-2-2 12:40 编辑 ]
作者: zjet    时间: 2009-2-2 14:35
不是我们不明白,是这个世界变化太快! 社会发展了,物资生活丰富了,外面的诱惑也变多了,人也变得更自私了,人也变得放纵了,你有更多的机会去尝试新的生活,未必正在进行中的感情就是最适合自己的.... 因为爱过而在一起,因为不再爱了就分开,婚姻中的两个人最知道自己是否还适合在一起,我相信旁观者是看不清楚的,如其痛苦地互相折磨不如放手让各自再飞过!
作者: 所有    时间: 2009-2-2 14:42
所以黛玉想既然有分离,还是不聚在一起的好. 老马说的是,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啊
作者: 芳芳    时间: 2009-2-2 14:56
如其痛苦地互相折磨不如放手让各自再飞过! 我同意老马的思路。 但是大家都要知道一点,其实任何人都是有问题的,分手后是独居还是再婚要好好考虑一下,下任也同样会有不能忍受的弱点,不要认为,下任就一定比前任好。 有孩子就最好不要离婚啦,这成为两人之外的问题了。对孩子负责任一些吧,还有财产的问题也是需要考虑的麻烦事情。能不离就不要离吧。
作者: 小贝    时间: 2009-2-3 22:57
好复杂的问题.... 还是单身好,没有那么多麻烦事...
作者: 车迷小王子    时间: 2009-2-3 23:41
不要认为,下任就一定比前任好。 赞一个
作者: 子鱼    时间: 2009-2-4 00:28
这个问题,给我个人的感觉就是害怕。剪不断,理还乱呢!
作者: 老兵小程    时间: 2009-2-4 10:12
对于这个问题没有考虑过 也不愿意也没有时间去考虑
作者: 语卿    时间: 2009-2-4 22:20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作者: anna0178    时间: 2009-2-5 00:07
自个的事,当事人觉得好就行!
作者: 宝马雕车香满路    时间: 2009-2-6 14:11
似乎做人已太累,怎么开心怎么过
作者: daniel    时间: 2009-2-6 16:26
标题: DD
人都上月球了,,,离婚好.
作者: 芳芳    时间: 2009-2-6 16:31
男人就喜欢单身,可以找很多女人还没有人管;女人就喜欢成家,守住一个男人。
作者: 心若浮云    时间: 2009-2-6 19:27
如果你的女人与你同甘共苦,并肩作战,请好好珍惜。
作者: 妮妮    时间: 2009-2-7 01:33
标题: 妮妮
人生两大遗憾 1人死了钱没花了 2 人活着钱没了 我自己编的是:1 有了男人也愁 没有男人愁上加愁 我个人认为 离婚应该是存在很多因数的 但是我还是对离婚的人士说声 人生有很多不如意 但是这个世界谁离开谁都能活 所以 要大家的心态还是要开开心心的生活
作者: 快乐姐妹    时间: 2009-2-7 12:07
标题: 赞同
原帖由 心若浮云 于 2009-2-6 19:27 发表 如果你的女人与你同甘共苦,并肩作战,请好好珍惜。
赞同赞同!
作者: 老兵小程    时间: 2009-2-7 19:55
如果你的女人与你同甘共苦,并肩作战,请好好珍惜。
作者: 草蜢    时间: 2009-2-8 00:39
原帖由 daniel 于 2009-2-6 16:26 发表 人都上月球了,,,离婚好.
敬告: 有关阁下拖欠09年1月及2月之赡养费现已面临屆滿宽限期,请从速处理及转帐. 否则在宽限期滿后本行即代表当事人将阁下从法院起诉及追讨,而不再另行通知. 甲乙丙律师事务所 (本律师行专门代办离婚财产分配追讨赡养费等业务)
作者: 铁嫂    时间: 2009-3-6 23:06
离还是不离这是个问题,就如同莎士比亚那个著名的命题,但这其实不是个问题,离还是不离其实由不得自己也由不得对方,如果有一方的去意已定,这个婚就只有离! 其实婚姻并不是爱情的坟墓,所以大家不要误会婚姻! 民间流传着这样一些话: “远是亲家近是冤家” “小别胜新婚” 悲观主义者只从“散”的角度说明这个观点: “拆散一对有情人的最有效的办法是让他们两人结婚”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重男轻女的只从男人的角度论证这个观点: “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 “家花不如野花香” 诗人企图以诗情画意来掩盖无可奈何的情绪: “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日好” “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 说明人们早已看到这样一种现象,就是在一起的时间长了,新鲜感就没有了,久而久之,甚至会产生厌倦情绪。所以说埋葬爱情的并不是婚姻,而是久聚。只不过婚姻是一种最明显、最广泛、最长期的久聚,就理所当然地成了替罪羊。 爱情经得起生离死别,却经不起日复一日的单调生活。也就是“聚而厌之”,完整地说,应该是“久聚而厌之”。 所以大家也不要惧怕婚姻!而是要想方设法“久聚而不厌”,或者不那么厌、或者说厌一阵又不厌了。。。。。给点耐心、给点时间。。。。。 男人的后面还是男人,女人的后面还是女人。。。。。
作者: 所有    时间: 2009-3-7 12:02
喝喝,人都是这样的吧?都喜欢朦胧感,神秘感什么的 俗话说"相处容易相住难"也许就是这个意思吧?
作者: 所有    时间: 2009-3-7 12:04
喝喝,人都是这样的吧?都喜欢朦胧感,神秘感什么的 俗话说"相处容易相住难"也许就是这个意思吧?
作者: 点点    时间: 2009-3-7 12:06
一旦决定了,就要为选择负责任
作者: 老兵小程    时间: 2009-3-11 18:44
打天下易 守江山难
作者: 萤火虫    时间: 2009-3-12 01:25
每个人都不是十全十美,每个人都有缺点存在,重在包容与理解吧! 婚姻也需要两个人共同去呵护去珍惜!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 本帖最后由 萤火虫 于 2009-3-12 01:26 编辑 ]
作者: szairs    时间: 2009-3-13 22:30
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个狐狸精,每个女人心中都有一杯茶。
作者: mark937    时间: 2009-3-14 11:19
原帖由 老兵小程 于 2009-3-11 18:44 发表 打天下易 守江山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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