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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又一个妈妈失去了儿子,女儿失去了爸爸,妻子失去了老公 [打印本页]

作者: DANIEL    时间: 2007-12-12 13:07
标题: 又一个妈妈失去了儿子,女儿失去了爸爸,妻子失去了老公

前两天看了第1现场,两个小偷在高速大巴上偷了钱,被发现后,司机报警,但是脖子上被架了把开山刀,被迫停车,两个司机下车追,其中一个当场被桶死了.

看完后心情到今天都无法平复.


作者: 非凡BVB    时间: 2007-12-12 13:14
标题: 又一个妈妈失去了儿子,女儿失去了爸爸,妻子失去了老公

我也看到了....

这司机太英勇了...

现在的社会,怎么败类还这么多..


作者: 风满袖    时间: 2007-12-12 13:14
标题: 又一个妈妈失去了儿子,女儿失去了爸爸,妻子失去了老公

希望他的灵魂在天堂早日安歇!


作者: vic    时间: 2007-12-12 13:16
标题: 又一个妈妈失去了儿子,女儿失去了爸爸,妻子失去了老公

好像是廈門大巴司機

向英雄致敬!!


作者: 虫虫    时间: 2007-12-12 16:16
标题: 又一个妈妈失去了儿子,女儿失去了爸爸,妻子失去了老公
中国政府啊 。。。中国警察啊  FBWN
作者: jenny    时间: 2007-12-12 17:16
标题: 又一个妈妈失去了儿子,女儿失去了爸爸,妻子失去了老公

愿英雄在天国里没有寒冷!

 


作者: 哈呢噜呀    时间: 2007-12-12 18:45
标题: 又一个妈妈失去了儿子,女儿失去了爸爸,妻子失去了老公
见义勇为!英雄之举!声讨社会败类!!!!!
作者: DANIEL    时间: 2007-12-12 18:48
标题: 又一个妈妈失去了儿子,女儿失去了爸爸,妻子失去了老公
真TMD难受
作者: 甜甜巧克力    时间: 2007-12-12 19:45
标题: 又一个妈妈失去了儿子,女儿失去了爸爸,妻子失去了老公
是人们的不团结和漠视,壮大了残忍的邪恶.
作者: DANIEL    时间: 2007-12-12 20:41
标题: 又一个妈妈失去了儿子,女儿失去了爸爸,妻子失去了老公
是习惯了当道德观的消费者
作者: betty    时间: 2007-12-12 21:07
标题: 又一个妈妈失去了儿子,女儿失去了爸爸,妻子失去了老公

希望警察能尽快捉到小偷~

查看原图



作者: 独门诱惑    时间: 2007-12-13 16:02
标题: 又一个妈妈失去了儿子,女儿失去了爸爸,妻子失去了老公

小偷跑掉了吗?

那么多人怎么让他跑掉的???


作者: DANIEL    时间: 2007-12-13 16:06
标题: 又一个妈妈失去了儿子,女儿失去了爸爸,妻子失去了老公
跑了,因为都选择了沉默,,,不沉默又能如何呢?
作者: 独门诱惑    时间: 2007-12-13 16:21
标题: 又一个妈妈失去了儿子,女儿失去了爸爸,妻子失去了老公

开车撞他也行啊

杀了人能让他就这么跑了?

司机的勇敢表现就没有让大家也冲动一下么?


作者: 香水女人    时间: 2007-12-13 21:28
标题: 又一个妈妈失去了儿子,女儿失去了爸爸,妻子失去了老公

我也看了报道,好难过。

居然车上那么多人没有一个人帮忙,连起码的被偷钱的人总应该站出来吧。

应该感叹的是中国的人民啊~~~~


作者: 车世界    时间: 2007-12-14 20:06
标题: 又一个妈妈失去了儿子,女儿失去了爸爸,妻子失去了老公
不知被偷的人看到这情景有何感想?
作者: 笑笑    时间: 2007-12-14 21:21
标题: 又一个妈妈失去了儿子,女儿失去了爸爸,妻子失去了老公

正是现在的社会风气助长了违法者的嚣张气焰,如果全车的人都能像见义勇为者一样,小偷还能这么猖獗吗?还会有这样的惨剧吗?

每个人如果都能有正义感,都能有打道不平的狭义之情,那么邪恶势力势必会减少!

从我做起...


作者: 大众铁托    时间: 2007-12-16 12:54
标题: 又一个妈妈失去了儿子,女儿失去了爸爸,妻子失去了老公

我觉得这种事情是不应该指责普通民众胆小或者冷漠的。维持治安和打击犯罪是国家机器的职责,普通民众既没能力,也没义务,更没权利去直接对抗犯罪。犯罪都有武器,而平民是不允许拥有武器的,处于如此不对等基础上的抗争有什么意义?唯有的意义只再于为了避免1000元的损失,搭上一条命。

而且不是见义勇为的人多了,犯罪就会少(可能会稍微收敛一点),但犯罪的根源没解决,这个问题就永远无法解决。好像马克思说的,贫穷是一切罪恶的根源,在中国,还加上缺乏公平,那么可以说无论多么严厉的打击措施,犯罪问题不光无法遏制,仍然会继续恶化下去。记得从小到现在,几十年了,经历过无数次所谓的严打行动,严打的时候强奸未遂都给判了死刑,记得那个人才19岁。。。结果呢?

结果就是今天这个结果。

这个司机值得敬佩和惋惜,可绝不值得仿效。各位还是好自为之吧,祝愿大家不要碰到这种事情,实在不走运碰到了,还是乖乖交钱吧。


作者: DANIEL    时间: 2007-12-16 16:10
标题: 又一个妈妈失去了儿子,女儿失去了爸爸,妻子失去了老公

铁托的言词有点消极。不过也可能是绝大多数人的声音。

只希望不要发生在我们身上,要不然不知道会是什么结果?

先父生前说过,碰上了,要什么给什么,要命的话,就拚了,就怕没有机会和其拼命。

哎,,,,,遗憾


作者: 滨海大道    时间: 2007-12-17 00:22
标题: 又一个妈妈失去了儿子,女儿失去了爸爸,妻子失去了老公

其实

贼也是人

贼也怕众怒的

只要你比贼更横、更狠

当然,多数情况下在旁边只要帮忙喊一声,声援一下

贼人就不敢下刀子了

当然条件容许,

能够操家伙上去热血一把

英雄就是你了


作者: 英久    时间: 2007-12-18 17:20
标题: 又一个妈妈失去了儿子,女儿失去了爸爸,妻子失去了老公
已经抓住小偷了,是湖南的
作者: 薄蓝    时间: 2007-12-18 21:21
标题: 又一个妈妈失去了儿子,女儿失去了爸爸,妻子失去了老公

全社会人遇见这种行为一定要有制止举动,如果力敌不明智,就一要智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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