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WSKY宝马汽车俱乐部
标题:
如果我是教育局长:这就是校规!
[打印本页]
作者:
梁公子325I
时间:
2011-6-25 00:29
标题:
如果我是教育局长:这就是校规!
本帖最后由 梁公子325I 于 2011-6-25 00:31 编辑
1、没有与异性并肩走过的扣5分,理由是不善于交际。
2、带学生证的扣1分,暴露身份。
3、穿校服的扣2分,太没个性。
4、不会打网络游戏的扣15分,原因是不能全面发展。
5、早上七点前起床的扣5分,影响别人休息。
6、上学期间不带手机的10分,理由是不支持中国的通讯事业。
7、高三后三个月还没交到异性朋友的开除学籍,没有人格魅力,影响校容。
8、凡自己做作业的罚抄作业一个月,要学会借助外力。
9、酒量在一斤以下的扣50分,没走社会主义道路!
10、每节课下后不去厕所抽烟的扣5分,不会享受生活。
11、上课不睡觉的扣5分,不会劳逸结合。
12、打饭排队的扣5分没有竞争意识。
13、晚上不翻墙出去上网的扣50分,不会独立生存。
14、老师每天早上应体育锻炼。
15、老师晨读不得到校。
16、晚自习老师不得到校。
17、如发现学生上课睡觉,老师讲课声放底,不得打扰。
17、老师发现学生未完成作业应辅助其完成。
18、学生请假老师应当批准,若学生是去上网、应酬老师应问经费是否充足,不能给学校丢脸。
19、班主任每周至少给学生放电影4-5次。
20、如违反以上条例,扣一个月工资,年终奖金免谈
作者:
阿秋
时间:
2011-6-25 11:40
不做学生也没有孩子,真好!
作者:
所有
时间:
2011-6-26 21:43
请问校长,哪些行为能加分啊?
欢迎光临 BMWSKY宝马汽车俱乐部 (http://bbs.bmwsky.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