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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如果我是教育局长:这就是校规! [打印本页]

作者: 梁公子325I    时间: 2011-6-25 00:29
标题: 如果我是教育局长:这就是校规!
本帖最后由 梁公子325I 于 2011-6-25 00:31 编辑

1、没有与异性并肩走过的扣5分,理由是不善于交际。

2、带学生证的扣1分,暴露身份。

3、穿校服的扣2分,太没个性。

4、不会打网络游戏的扣15分,原因是不能全面发展。

5、早上七点前起床的扣5分,影响别人休息。

6、上学期间不带手机的10分,理由是不支持中国的通讯事业。

7、高三后三个月还没交到异性朋友的开除学籍,没有人格魅力,影响校容。

8、凡自己做作业的罚抄作业一个月,要学会借助外力。

9、酒量在一斤以下的扣50分,没走社会主义道路!

10、每节课下后不去厕所抽烟的扣5分,不会享受生活。

11、上课不睡觉的扣5分,不会劳逸结合。

12、打饭排队的扣5分没有竞争意识。

13、晚上不翻墙出去上网的扣50分,不会独立生存。

14、老师每天早上应体育锻炼。

15、老师晨读不得到校。

16、晚自习老师不得到校。

17、如发现学生上课睡觉,老师讲课声放底,不得打扰。

17、老师发现学生未完成作业应辅助其完成。

18、学生请假老师应当批准,若学生是去上网、应酬老师应问经费是否充足,不能给学校丢脸。

19、班主任每周至少给学生放电影4-5次。

20、如违反以上条例,扣一个月工资,年终奖金免谈

作者: 阿秋    时间: 2011-6-25 11:40
不做学生也没有孩子,真好!
作者: 所有    时间: 2011-6-26 21:43
请问校长,哪些行为能加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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