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蜢
发表于 2009-6-26 02:27:26
情况如属实4个月都嫌多,能忍4年好歹都算是个被虐狂..
再者离婚在即,心里庆幸苦战4年也就算了;还有需要去如数家珍般去剖白一个毕竟曾经是自已的女人?!
方正
发表于 2009-6-27 12:13:44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就行了!天下无奇不有!
车迷小王子
发表于 2009-6-28 22:54:07
原帖由 安达 于 2009-6-25 15:52 发表 http://bbs.bmwsky.com/images/common/back.gif
色不迷人人自迷,现在如果自已没有按捆计算的钱,那就得先练就柳下惠的定力。这样子才可以一路走好啊。
有道理有道理
卡乐卡
发表于 2009-6-29 15:38:38
爱情跟婚姻是两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