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 发表于 2008-2-15 21:07:00

回复:3分鐘答不出,說明你不適合做生意

65? 共付出50加15元的鞋子, 其它的数据好象都是在诱导人的?

小莹妞妞 发表于 2008-2-15 2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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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9=44.

小莹妞妞 发表于 2008-2-15 23: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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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大家都忘记了.邻居那换回的50块散钱是真的啊..店主找剩的21块在手上大家不要忘记算上啊..

1.最简单的一算是..50块是亏出去了..减掉成交的利润6块.一共损失:44块...

2.还有一算是..收到21块付出50+15.也等损失:44块

3.再有一个很不幸的一算是..如果邻居找回的50块散钱中,只有29块是真的找回给顾客了.
   店主剩下的21块也是假的话...............那么店主这次共损失就是:29+15+21=65块了...

4.还有一个更更不幸的一算是:如果邻居找回的那50块散钱中全都是假的.那顾客拿了那找回的29块也是假的话,而当时顾客又没发现走了..但是过不到一会发现是错了的.又跑回头去找店主算帐.并且不承认他刚才付给店主的那50块是假的话..(又硬逼着店主要赔偿找回给他的29块假钱的话)...而店主最后抗不过客户那凶神恶杀的要砍人的样子,并又实在不敢报警,....最后无奈又赔了顾客真的29元的话...那么................................这次交易店主共损失:50+15+29=94块了.(我有点在编故事了)



我是瞎算的..不知道是否对..纯骗分.............:default212:

风满袖 发表于 2008-2-16 01: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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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抓到一个骗分滴...

草蜢 发表于 2008-2-16 01: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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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44元对否?:default18:

MANDY 发表于 2008-2-16 1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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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94 元。

酒红色的流星 发表于 2008-2-16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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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大苹果 发表于 2008-2-16 15: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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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不同的答案,到底哪个才对呀?看来这辈子是不用做生意了,只能做“莫大毛”啦。。。。。。

维尼熊 发表于 2008-2-16 17: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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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5)—21=44
50—(21—15)=44

凝雪晨 发表于 2008-2-16 17: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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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计算21-15=6 元的利润,则损失 44元
如不计算利润,则损失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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