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北 发表于 2006-12-20 16:25:00

DVD导航系统形同虚设,数名车主欲与宝马对簿公堂!

<P> 以下为中华网的有关报道</P><P>版本问题系统难用 导航设备成摆设———<BR><BR>  本报记者报道 昨天,宝马车主陈先生寄来了爱车BMW530的中控台特写照片,他对上面的DVD光驱的定义是“摆设”。原来这个DVD光驱是专为导航系统安装数据光盘用的,而因为其欧洲导航系统版本在中国尚不能使用,厂家也不能确定它何时才能“变废为宝”,目前30多名相同遭遇的车主在网上投票,希望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解决此事。</P><P><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陈先生今年4月份购车时被告知,位于中控台的DVD光驱是专为导航系统服务的,软件光盘还没有上市,但是会很快推出,到时即可激活导航系统。今年11月15日,4S店开始免费为5系宝马轿车激活导航系统。工作人员却告诉他,激活对象主要是在2006年6月以后售出的日系导航系统轿车,何时可以激活陈先生的导航系统还是未知数。<BR><BR>  12月6日,有人在中国宝马车主会的5系论坛上发帖,征集同意诉讼解决DVD导航系统的投票,“投票够100人参与,我们就组织请律师!”发帖者这样说。截止到昨天,共有34个网友投票同意。<BR><BR>  昨天,宝马生产厂商的相关工作人员说,他们已经在中国宝马车主网上看到了相关帖子,公司前天组织多个部门对导航系统的问题进行了讨论,陈先生这批宝马530安装的是欧版导航系统,目前在中国不能使用,而在11月15日开始激活的导航系统属于亚太版本。<BR><BR>  这位工作人员说,在买车时如果在订车合同里对导航系统有详细的体现,那么车主可以和经销商比较容易地解决问题,如果仅仅是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那么就比较难说清楚。<BR><BR>  北京柴傅律师事务所律师夏翔就此事表示,这部分车主在购车之后,车辆的一部分功能无法使用,车主的利益确实受到了侵害,如果生产厂商不能完善功能,车主要求赔偿的主张是合理合法的</P><br><br><font color=Teal><p align=right>『小北最后编辑于2006-12-20 16:27:00』</p></font>

Arthur 发表于 2006-12-20 21:26:00

DVD导航系统形同虚设,数名车主欲与宝马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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